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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年12月22日 13:50 点击数:

电气学院各位老师:

接科技处“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请学院符合条件的各位老师积极申报,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中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准备申报材料,并请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材料(纸质申请书2份、自查表1份,以及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一致的电子稿)提交给吴松荣老师(邮箱:srwu88@163.com),以便学院检查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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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科技处通知请查阅网站:http://sro.swjtu.edu.cn/Info.aspx?ModelId=1&Id=2753

科技处通知内容如下: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情请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130.htm。我校2012年度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大家近期注意关注自然基金委网站(网址:www.nsfc.gov.cn)(或到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查阅纸质版),仔细阅读指南,按相关要求提出申报。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80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4年。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申请资助类别

主要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具体介绍详见《指南》前言。

三、申请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及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各类项目撰写提纲要求,并对照2012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见附件2)撰写申请书。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推荐;(中级和初级职称的人经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的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均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3)在职研究生申请者(工作单位为我校)附件应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者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

(4)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2、限项规定

在研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在申报时,请注意限项检查(限项规定详见《指南》或附件3)。主要限项要求如下: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只能获得1次资助。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特殊说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3、申请书及申请代码

(1)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2)请务必使用新申请代码。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I(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见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该一览表详见基金委网站“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3)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Ø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download.html)下载2012版申请书电子版(或见附件1),2011年及以前版本一律不能使用(不能通过基金委初审),安装时请务必卸载旧版本申请书安装文件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将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Ø 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四、校内申报日程安排

申请书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校内受理起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至3月5日。具体安排如下:

12月中下旬

基金委发布最新《项目指南》,各单位认真研究《项目指南》及最新变化。

1月1日

基金委发布最新版申请书。

1月1日后

申请人下载最新版申请书,根据基金委最新《项目指南》及申请通告要求,完善申请书格式及内容。申请人自行查重,形式审查并填写《自查表》。申请书研究内容自行请专家审查把关。

227

各单位将基本信息完整并检查保护后的申请书基本稿电子版汇总提交科技处重大办检查。邮箱:kjczdb@swjtu.cn

2月28日—3月1日

申请人将《申请书》及《自查表》交给各自单位,由各单位组织审查把关,并在《自查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月2日—3月5

各单位汇总《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及版本号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和《自查表》后,提交科技处重大办。电子版也可发送至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cn。

3月6日—3月12日

科技处审查,并进行最终小幅调整。

3月13日—3月17日

科技处完成最后工作(上传电子版、审核、申请项目清单、公函、盖章、整理打包。)

3月18日

纸质版申请书报送国家自然基金委。

注意:227日前提交申请书基本稿电子版,35日前提交申请书纸质和电子完整版。请各单位督促教师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杰出青年基金须报送三份);

2、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的申请书除外,请自行网上提交);

3、2012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一份(须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六、科技处联系方式

科 室:科技处重大办

联系人:马霖、张骏

电 话:87600274,13881802101

邮 箱:kjczdb@swjtu.cn 网址:http://sro.swjtu.edu.cn

地 址:九里校区行政楼219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2012年1月1日后可下载)

附件2:2012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2012年1月1日后可下载)

附件3:限项申请规定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