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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8日 11:12 点击数:

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校选派计划及重点支持领域

为推进落实“人才强校主战略”目标任务及举措,配合国际化战略工作的实施,我校计划选派人数为5人或“科研团队”1个。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油气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饮料食品、节能环保、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现代生物等;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社会保障、金融、现代服务、公共管理、哲学社科、法律、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 3-6 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 3-12 个月(其中:留学期限在 6 个月 以下的仅限“科研团队”和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申请人填报);

博士后:留学期限 6-24 个月.

三、选派范围与申请条件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资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拨简章》、《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子项目的,同时需符合子项目规定的其它要求。具体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阅 http://v.csc.edu.cn/。

2.以下四类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1)2011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2014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3)曾享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回国后服务期未满者。(4)已经申报《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

四、选派办法及选派工作安排

(一)选派办法

为保证选派质量,今年继续采取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确定录取人员的选拔方式。

(二)选派工作安排

1.4月1日-4月8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由于受理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重,为确保后续工作如期顺利开展,请申请人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报送工作。逾期未报、误报、漏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 4月11日17:00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犀浦校区综合楼四楼413室)。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szb@swjtu.edu.cn.

3.4月15日前学校将完成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五、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2016年西部项目申请人须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后方可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信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予变更。外方邀请时间应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

(二)201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2017年9月30日 ,逾期自动取消。因国外合作院校时间安排,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三)外语水平需达到《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2)。

(四)书面材料准备工作,务必依照《关于准备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的要求,整理无误后进行报送。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指南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六、 联系方式

选派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师资办联系。

联系人:夏旭、杨巧艳

联系电话:028-66366208

2016年3月28日